上海推行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政策(下稱“QFLP”)兩周年之際,知情人士透露,近期上海市金融辦等部門召集多家QFLP基金管理人座談,希望QFLP基金加大投資上海本地企業,支持上海實體經濟發展。
截至目前,獲批上海QFLP資格的股權投資基金超過21家,審批額度累積超過26億美元。然而,一位接近上海金融辦的人士說,盡管QFLP基金也投資上海本地企業,但整體額度相比投向其他省市企業,比重仍偏低。
不過,QFLP基金也有難言之隱。“并不是不想回流,而是受制投資產業的區域特點和LP(出資人)的壓力。”
QFLP為何出滬?
“這是市場化運作的結果。”一家獲批QFLP資格的基金合伙人感慨,近年上海將經濟發展重心放在金融、航運與消費類服務性產業,而多數QFLP基金偏向投資高端制造業、環保新材料與信息技術產業,基于上海可選擇余地并不多,QFLP基金只能“往外走”。
目前,他所在的股權投資基金獲得等值3億-4億元人民幣的QFLP額度,而在洽談的投資項目里,上海本地企業屈指可數。
這并非個案。2011年9月,獲得5億美元QFLP試點資格的弘毅投資投出的首單,是位于石家莊的全球最大PVC檢驗手套供應商鴻銳集團。
“上海相關部門也注意到這個問題,一直在鼓勵QFLP基金多投資上海本地企業。”上述接近上海金融辦的人士說,上海一直將QFLP政策視為支持上海股權投資與發展實體經濟的重要措施之一。
前述座談會上,相關部門多次建議各QFLP基金投資上海高端生物醫藥、信息服務、消費連鎖、高科技IT等符合國家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戰略型新興技術產業。
“相關部門也重申了在上海,QFLP政策執行方面的一系列便利性。如QFLP基金投向上海本地企業,只需基金管理人向托管銀行發出結匯指令,由托管銀行辦理結匯并將資金劃到被投資企業賬戶。”一位與會的QFLP基金合伙人透露,為此其基金管理團隊專門開會,重新提高上海本地投資企業的投資比重,主要是為爭取下一期QFLP額度。
緩解異地操作難考量
QFLP基金重新考量投資范圍回流上海本地的背后,也有基于緩解QFLP政策異地執行難的考量。
“上海QFLP政策的初衷,是讓基金先結匯后投資,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先一次性審批結匯額度,再按項目投資分批結匯的流程。”上述基金合伙人透露,具體由QFLP基金管理人向托管銀行發出結匯指令,后者辦理結匯并將資金劃到被投資企業賬戶。然而,正是結匯流程“變更”,給上海QFLP政策異地操作帶來額外波折。
如上海QFLP政策第24條規定,獲準試點的QFLP可使用外匯資金對其發起設立的股權投資企業出資,金額不超過所募集資金總額度的5%,該部分出資不影響所投資股權投資企業的原有屬性。這一度被視為“國民待遇條款”,即只要外資股權投資GP(管理人)用美元通過QFLP結匯,其余LP資金全部來自國內企業,這只基金仍享有內資人民幣基金待遇。
不過,“這類PE基金投資其他省市企業,工商注冊和備案時,當地部門未必認可國民待遇條款。”他直言,多數地方工商管理與PE管理部門仍堅持投資范圍與股權比例必須遵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項目投資結匯時則需要當地外管局部門審查。最后,QFLP基金只能將上述難題反映給上海市相關部門,再由兩地部門協商溝通。協調的“代價”,是QFLP基金投資效率下滑。
今年5月,國家發改委向各地發改委明確,普通合伙人(GP)是外資、有限合伙人(LP)是內資的有限合伙制股權投資企業應按照外資政策法規進行管理,讓其他省市工商管理與PE管理部門按外資人民幣基金身份,從嚴監管QFLP基金結匯投資流程,包括判定結匯資金性質是否涉嫌熱錢等。
“為此上海相關部門希望QFLP基金能將投資重點回流上海,減輕QFLP政策異地操作難的問題。”上述接近上海金融辦的人士透露。
“并不是它們不想回流,而是受制LP(出資人)的壓力。”他透露,這種糾結,在吸引地方政府引導基金出資的QFLP基金尤其明顯。通常地方政府引導基金要求QFLP基金必須將當地引導基金出資部分投向當地企業,甚至規定QFLP基金必須在當地設有分支機構,便于資金管理。
如上海儀電控股集團與日本SBI控股株式會社共同發起的SBI-儀電信息產業基金,盡管SBI出資的等值1億元人民幣通過QFLP結匯,由于基金潛在出資方還包括其他省市政府引導基金,在投資區域方面得兼顧各方投資訴求。
“目前較妥善的解決辦法,是先確保各地引導基金出資部分投向當地企業,SBI出資部分則優先投給上海本地企業。”一位接近SBI-儀電信息產業基金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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