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穿孔字安裝協議書
發包人(以下簡稱為甲方):上海交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LED穿孔字安裝工程 ,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LED穿孔字制作安裝工程
2、工程地址:
第二條 承包范圍及承包方式
1、LED穿孔字制作安裝工程,依據甲、乙雙方確認的效果圖、施工圖進行施工。
2、其它工作內容:由于施工而產生的建筑、裝修垃圾及生活垃圾的外運;跟其他相關單位的配合等。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包驗收、包售后服務等。
第三條 合同價款
1、 本合同為固定總價合同,除設計變更外總價不再進行調整。
2、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3、 合同總價包含了本工程中的直接費、間接費、工程取費、有關文件規定的調價、材料差價、利潤、稅金、風險等一切費用。
第四條 工期
1、工期 25 日歷天。
2、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的開工通知為準。
開工工期暫定為:2012年7月23日。竣工日期暫定為2012年8月17日。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
1.1、工程質量要求達到 合格 標準。
1.2、乙方要嚴格按照工程設計施工圖、設計變更(含技術核定)、圖紙會審紀要及相應的施工驗收規范標準進行施工。
1.3、對于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分部分項工程,乙方應無條件進行返工,直至達到相關設計要求,并承擔全部的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4、乙方在施工期間,對已完工程應采取必要的成品保護工作,和安全防護工作,并承擔為此發生的費用。
2、工程驗收
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現行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2.2、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7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3日內給予認可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擔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2.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應在竣工后在甲方要求時間內全部撤離或拆除,做到工完、料凈、場清;如乙方不能及時拆除或清理,甲方有權派人強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付款方式
1、中標通知書發布后,合同簽訂前乙方必須提交10萬元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7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
2、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支付乙方10萬元的工程預付款;
3、 鋼骨架工程施工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款35% 的工程款;
4、 全部安裝調試完畢,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總價款95%的工程款;
5、 剩余合同總價款的5%作為工程質保金之用,待質保期滿后一周內一次支付。
6、 付款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正規發票(符合管轄甲方的稅務機關的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七條 材料、設備
1、本工程清單承包范圍內的所有材料、設備,按約定的要求、規格型號由乙方進行采購。
2、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材料、設備在施工前,應提前3日向甲方提供產品樣品及相關產品質量證明文件等交由甲方確認后,乙方方可購買使用。如乙方所提供的樣品及相關產品質量證明文件等不能得到甲方確認,乙方無條件調換,直到滿足甲方要求為止。
3、驗收時,如發現乙方未經甲方確認,而擅自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設備,甲方保留對該部分工程造價結算時不予計算的權力。
4、本工程所有設備和材料必須配件齊全,乙方提供給本工程的所有設備、材料和配件必須符合國家現行規定的技術標準、環保標準、相關質量證明資料齊全。否則,不得用于本工程,如果乙方使用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設備材料,則由乙方負責無償調換。
燈具更換與維修費用前二年由乙方負責,二年之后的燈具維修更換費用應控制在10%以內。
第八條 保修期及保修責任
1、本工程的 質保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質期為兩年。
2、質保期內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天內組織維修;發生緊急情況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時內組織維修,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維修費用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
第九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1、甲方委派 為該項目代表,代表甲方在合同授權范圍內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對本工程質量、進度、造價、安全文明施工、變更、簽證及驗收等進行管控。
1.2、甲方協調提供水電接駁點,接駁費用由乙方承擔。
1.3、施工過程中甲方協助乙方與其他施工單位交叉作業協調工作。
1.4、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乙方委派 為項目經理,代表乙方在合同授權范圍內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2.2、施工使用水電費由乙方與總承包單位協商或掛表計量后直接支付給總承包單位,如無法裝表計量時由乙方與承包人協商具體收費額度。
2.3、乙方應組織投入足夠的人力、材料和資金,并按圖紙設計及合同約定組織施工。
2.4、乙方須遵守甲方現場管理制度。
2.5、乙方就根據工程特點和甲方項目管理的要求,配備有相關資格和豐富經驗的管理人員做好自身隊伍的管理工作。
2.6、乙方做好施工期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7、乙方保證農民工工資足額發放,不出現拖欠或拖延農民工工資現象。
2.8、乙方需要根據甲方前期提供的施工簡圖及效果圖,重新設計完整的施工圖,并且保證此施工圖的確實可行;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四套。
2.9、乙方人員食宿自理,禁止在現場食宿。
第十條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法規和條例,認真執行操作規程,建立安全管理機制,接受甲方的現場管理。
2、施工中如遇乙方人員發生傷亡事故,首先應盡力進行緊急搶救,保護好現場,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3、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場清。乙方若工完場不清,甲方有權另行派人清理,清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員傷亡)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經濟損失和賠償,與甲方無關。
5、由于乙方安全事故引起的工期順延,施工費用不予增加。甲方將同時追究工期延誤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如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約定,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所有責任和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必須按時支付工人工資,做好安全管理,如因工資及安全事故等問題發生堵門、信訪的情況,每發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第十二條 轉讓條款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約定的不可抗力如下:
七級以上的地震;
八級以上持續八小時的大風;
持續降雨24小時且降雨量達100mm以上;
20年不遇的高溫、高寒天氣;
臺風、洪水;
非乙方原因連續停電八小時以上;
因地方政府明文規定停工的(不含節假日,高考停工);
戰爭、暴亂、騷亂。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應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保證本合同上述各條款的順利執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報價確認書均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有經甲乙雙方簽署確認的文件(包括會議紀要、補充協議、往來信函)即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蓋章或確認之日起。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貳 份,乙方 貳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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