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一早,30多名城管隊員就在民主路與神火大道東北角的新城大廈下扯起了警戒線,疏導著路過的行人。在樓上,幾名專業的高空作業人員正在對懸掛在該樓外面的樓體廣告進行拆除。
“下一步將對南京路、文化路、凱旋路、歸德路、神火大道兩側的戶外廣告和樓體廣告進行治理。尤其是樓體廣告,嚴格意義上是不允許存在的。”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劉學軍說,根據我市“六城”聯創工作部署和《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河南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等文件,我市決定開展商丘市城區戶外廣告、門店牌匾綜合治理行動。
劉學軍介紹,以上5條道路兩側的樓房,二樓及頂樓以外,盡量不保留戶外廣告牌。一樓商店的招牌,在創造整潔、美觀、宜居城市環境的要求下,也需要遵照以下要求來設立:沿街所有門店,只保留一個規范達標的牌匾,實行一店一牌,杜絕陳舊破損,用字不規范。在同一棟樓體或建筑物上設置的牌匾高度、厚度一致,同一建筑樓體門頭牌匾要樣式統一、標準統一、底色統一。禁止設立落地牌匾、占道、懸掛式燈箱和店面依附式廣告招牌。未經許可,門頭牌匾上不得有經營單位注冊名稱以外的其他廣告內容。單層建筑物上設置門頭牌匾的位置是一層門楣以上,房檐口以下,或高于房檐口,但最高不得超過房檐40厘米,二層以上建筑物設置門頭牌匾位置是一層門楣以上,二層窗戶下沿以下。大規模商業機構及各網點的門頭牌匾,在不影響所在建筑物及周邊門頭牌匾整體風格的情況下,可依照其固有風格統一設置。牌匾材質選擇輕鋼龍骨、鋁塑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