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百度搜索引擎,輸入“骨科醫院”等關鍵詞后,排在前幾位的搜索結果均出現淡藍色字體的“商業推廣”字樣。一直以來,付費搜索、關鍵字推廣等模式是否屬于廣告存在爭議。從9月1日起,《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這些付費搜索信息服務被明確界定為廣告,必須在顯著位置標注“廣告”二字。《辦法》的施行將對互聯網廣告產生哪些影響?昨天,南京市工商局廣告處對此進行了解讀。
付費搜索首次被定義為廣告
《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互聯網廣告的5種形式,付費搜索結果首次被納入其中。
市工商局廣告處處長麻麗梅認為,2015年實施的新版廣告法明確廣告不得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將付費搜索定義為互聯網廣告正是這一原則的體現,“《辦法》要求,作為互聯網廣告付費搜索結果必須與自然搜索結果明顯區分,使得消費者能夠辨明廣告,降低被搜索結果誤導的風險。”此外,淘寶的“掌柜熱賣”、新浪微博的熱門話題等,都可被定義為“廣告”,一旦存在虛假違法行為,均可被舉報舉證。
朋友圈發違法廣告也要承擔責任
《辦法》規定,互聯網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廣告主可以通過自設網站或者擁有合法使用權的互聯網媒介自行發布廣告,也可以委托互聯網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發布廣告。
“把廣告主的范圍擴大到自然人,將網絡紅人、大V在內的自媒體也納入管理是《辦法》的另一個亮點。”市工商局廣告處副調研員王堅勇說,這意味著自媒體領域的廣告投放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強,而且網紅、大V在朋友圈里發布違法廣告也將承擔相應的違法責任。
一旦在朋友圈發現違法廣告,市民該如何舉報?王堅勇說:“由于微信朋友圈屬于私密空間,工商系統無法正常監測到內部的廣告發布內容。市民發現違法廣告,可以通過截圖等方式對內容進行留存,再向工商部門舉報。”
遇彈窗廣告關不掉可向工商舉報
上網時很多人都遇到突然彈出的廣告頁面,根本找不到關閉按鈕,鼠標一點反而會跳到另一個鏈接。對此,《辦法》明確規定,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此外,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未經允許,不得在用戶發送的電子郵件中附加廣告或者廣告鏈接。違反《辦法》規定的,將依照廣告法予以處罰。
麻麗梅表示,遇到這類關不掉的彈窗廣告,市民可以拍攝視頻對整個操作流程進行證據固定,工商部門將會通過視頻證據對廣告主和廣告發布平臺進行行政處罰。(張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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